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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黔南体育旅游欢乐季系列赛(冬篇)
2026贵州·黔南(罗甸)“红水河杯”钓鱼
大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2026贵州·黔南(罗甸)“红水河杯”钓鱼大赛
二、地点及时间
地点:罗甸县龙坪镇八吝大坝至八总大桥水域
时间:2026年10月22日—25日
(一)开幕式
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8:00—9:00
地点:罗甸县玉湖公园广场
(二)竞赛时间
时间:2026年10月23日12:00—10月25日12:00
地点:罗甸县龙坪镇八吝大坝至八总大桥水域
(三)颁奖仪式及闭幕式
时 间: 2026年10月25日 14:30—15:00
地 点:罗甸县玉湖公园广场
三、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贵州省体育局
黔南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
罗甸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黔南州体育总会、黔南州体育运动服务中心、中共罗甸县委宣传部、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罗甸县公安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罗甸县应急管理局、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罗甸县教育局、罗甸县农业农村局、罗甸县林业局、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罗甸县供电局、罗甸县气象局、罗甸县地方海事处、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罗甸团县委、罗甸县融媒体中心、罗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龙坪镇人民政府、罗甸县钓鱼文化协会
指导单位:贵州省山地户外运动发展中心
贵州省体育经济发展中心
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贵州省钓鱼协会
黔南州钓鱼协会
支持单位:贵州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四、比赛规模
100队,400人。
五、参赛资格
(一)年龄
运动员参赛年龄:报名运动员的年龄须大于18岁(200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65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
1、报名运动员需具有中国国籍及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参赛人员必须在各项赛事历史中无重大违纪情况。
3、参赛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适合从事该项运动,并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签署《赛风赛纪责任书》、《参赛承诺书》及《免责协议书》方能参赛。
(三)每支参赛队可报名运动员4人,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竞赛办法
1、本次大赛为48小时连续赛。2026年10月22日14:00—18:00在罗甸县玉湖公园广场报道,报到当天在玉湖公园广场举行全鱼宴。10月23日上午8时举行开幕式,中午12时比赛正式开始。10月25日中午12时比赛结束并称重计算总成绩,计量办法为所钓鱼获的有效鱼的总重量。10月25日下午14:30时举行颁奖仪式及闭幕式。
2、比赛分为4个赛区,每个赛区分25个队,各队报到当天抽签确定赛区,开幕式后抽签确定钓位。赛区及钓位一经确定,不允许自行更换。
3、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在一个钓棚上进行垂钓,钓棚内仅提供垂钓平台和生活用品,钓具、饵料、窝料及其它物资由各队自带。比赛中禁止下棚岸钓。
4、每队限用8支鱼竿(最多只可同时使用8支鱼竿),竿型仅限手竿、矶钓竿、海竿,竿长不限。手竿、矶钓竿最多只允许使用两枚鱼钩,海竿只允许使用双钩或盘钩,严禁使用爆炸钩、笼钩、锚钩、发光钩、双尖以上连体钩等钩型。严禁使用音响提示装置。严禁使用任何照漂灯具,允许使用夜光漂。头灯可只作临时照明使用,尽量减少开灯时间,以免影响其他队伍比赛。
5、各队钓饵自备,严禁使用假饵、钓鱼珠、及有害鱼类生存的饵料。除蚯蚓外,严禁使用其它虫饵、活饵、虾饵。
6、比赛开始前严禁投放诱饵,比赛开始后可以用手竿或打窝勺投放诱饵及“补窝”,严禁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手抛或下水打窝。
7、各队一律使用大空心鱼护,钓获的鱼称量后立即回湖。
8、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总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入护的鱼获无效。
9、各队垂钓区域为钓棚正前方及左右两侧水域,在垂钓过程中,应根据垂钓水域实际情况自行调整钓竿长度,不得对临近及对岸的参赛队伍造成影响。垂钓中如失手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主动收回重抛。
10、比赛时间为连续48小时,各队要根据队员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轮换休息,确保身体健康。在比赛期间各队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严禁进入水体,在摆渡和比赛中必须全程穿戴救生衣。
11、组委会为各队提供比赛期间每日三餐相应食材,由各队自行烹饪。比赛期间禁止饮酒,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12、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各队比赛中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分类收集清理。并在比赛结束带到指定区域。
13、各队要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七、判罚规定
1、开赛前故意投放诱饵者,罚减本队有效鱼获3公斤。
2、钓竿或钩超过规定数量者,每发现一次,罚减本队有效鱼获3公斤。
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故意将鱼获入护者,应从该鱼护中取出最大一尾鱼不计成绩并罚减本队鱼获3公斤。
4、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以上连体钩、音响提示装置、自制大型轮盘、“发杆”等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各队中途有队员离开比赛区域或非组委会船只靠近,取消参赛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取消参赛资格。
八、成绩计量
1、比赛为混合鱼多尾总重团体赛,除罗甸保护鱼种(芝麻剑)外,鱼重0.25公斤以上的均为有效鱼种。本次比赛统一使用同重网计重,死鱼不计算成绩(保护鱼种钓获后,请第一时间放回水体,不得弃岸)。
2、采用计量方式,以有效成绩的总重量计量成绩。
3、如重量相等,最大一尾鱼重量重者名次列前。
4、各赛区分4个时段计量成绩:10月23日17:00—18:00为第一次计量阶段;10月24日11:00—12:00为第二次计量时段;10月24日17:00—18:00为第三次计量阶段;10月25日12:00为第四次计量时段。
5、计量时,裁判计量唱数,经参赛队运动员签字确认生效,出现问题当场核对确认,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称重时,称重钓位的左右钓位各派一名代表监督称重过程。
6、最终计量时,各队选出一条最大单尾鱼重参与最大单尾奖评比。
7、各队可通过抖音、快手等自媒体进行赛事直播,并在报道时将本队直播号交于组委会用于评比最佳人气队伍奖。各队有且只可使用一个账号进行赛事直播。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
录取最终报名队伍的20%进行奖励,设最大单尾奖、最佳人气队伍奖、老骥伏枥奖、巾帼英雄奖。
(二)奖励办法(以下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第一名:奖金人民币100000元整、农特产品、奖杯、证书、罗甸金镶玉奖牌。
第二名:奖金人民币60000元整、农特产品、奖杯、证书、罗甸银镶玉奖牌。
第三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整、农特产品、奖杯、证书、罗甸铜镶玉奖牌。
第四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整、证书。
第五名:奖金人民币8000元整、证书。
第六名:奖金人民币7500元整、证书。
第七名:奖金人民币7000元整、证书。
第八名:奖金人民币6500元整、证书。
第九名:奖金人民币6000元整、证书。
第十名:奖金人民币5500元整、证书。
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各队奖金人民币4500元整、证书。
第十六名至第二十名:各队奖金人民币4000元整、证书。
最大单尾奖一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整、奖杯、证书。
最佳人气队伍一名:奖金人民币4000元整、奖杯、证书。
老骥伏枥奖一名:奖金人民币4000元整、奖杯、证书。
巾帼英雄奖一名:奖金人民币4000元整、奖杯、证书。
(三)奖金发放
所有奖金(人民币)将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征收20%所得税,由主办方统一代办代扣代缴。
注:比赛当天只对前3名队伍进行颁奖,现场不设发放奖金(现金),奖金将于成绩公示之后15天内发放。
十、仲裁
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比赛中如对裁判的判罚提出质疑,应于判罚后一小时内以书面申诉经领队签字呈送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裁判员
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由赛事组委会指派,裁判员由罗甸县钓鱼协会选派。
十二、资格审查
1、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处罚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按本次比赛规定年龄段不相符的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3、有违反往届组委会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不接受报名;
4、所报队名和宣传品必须健康、文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十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名额报满为止;
2、报名时提供参赛队名、领队联系电话和队员信息(报到时提供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比赛中途不得更换队员);
3、报名费为人民币3300元/队(含200元参赛队员保险费及100元环境卫生保证金)。报名时一并将现金直接交大赛报名处或汇入大赛专用账户。(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未收到参赛费,报名无效。报名后弃权,不退还参赛费。
4、报名通道:(见赛事推文)
十四、赛事报到时间
1、报到时间:2026年10月22日(9:00—12:00)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代表报到及培训;2026年10月22日(14:00—18:00)运动员报到;
2、报到地点:罗甸县玉湖公园广场
3、2026年10月22日18:30,举行全鱼宴。
十五、其他
1、各参赛队赛事期间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比赛期间组委会提供各参赛队每日三餐,提前报到和延迟离会者费用自理。
十六、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暂停、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七、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竟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八、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