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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钓鱼 趣罗甸”玉湖冬阳钓鱼节
2024贵州·黔南(罗甸)“红水河杯”钓鱼
大赛玉湖钓鱼体验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享钓鱼 趣罗甸”2024贵州·黔南(罗甸)“红水河杯”钓鱼大赛玉湖钓鱼体验赛
二、地点及时间
地点:罗甸县城东玉湖码头水域
时间:2024年11月25日—26日
地点:罗甸县城东玉湖码头水域
(三)颁奖仪式
时 间:每日比赛结束后19:30
地 点:罗甸县明珠广场
三、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贵州省体育局
黔南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
罗甸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黔南州体育总会、黔南州体育运动服务中心、中共罗甸县委宣传部、中共罗甸县委统战部、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罗甸县公安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罗甸县应急管理局、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罗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罗甸县教育局、罗甸县农业农村局、罗甸县林业局、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罗甸县供电局、罗甸县气象局、罗甸县地方海事处、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罗甸团县委、罗甸县融媒体中心、罗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龙坪镇人民政府、罗甸县钓鱼协会
指导单位:贵州省山地户外运动发展中心
贵州省体育经济发展中心
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贵州省钓鱼协会
黔南州钓鱼协会
支持单位:贵州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四、比赛规模
每日仅限50队,100人报名参赛,共进行二天。
五、参赛资格
(一)年龄
运动员参赛年龄:报名运动员的年龄须大于18岁(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70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
1、罗甸县内县外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适合从事该项运动,并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且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签署《赛风赛纪责任书》、《参赛承诺书》及《免责协议书》方能参赛。
(三)每支体验队可报名运动员2人,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六、竞赛办法
1、本次体验赛共二天二场,每天现场报名比赛,每场比赛结束后即刻进行颁奖,报名费按单场次收取,可连续报名参加两天的比赛。
2、11月25上午8:00—9:00在罗甸玉湖码头停车场现场报名领取钓位牌,上午9:00第一场比赛正式开始至晚下午17:00结束,裁判员称重计算成绩后运动员离开钓位,晚上19:30在明珠广场举行颁奖仪式。
11月26上午8:00—9:00在罗甸玉湖码头停车场现场报名领取钓位牌,9:00第一场比赛正式开始至下午17:00结束,裁判员称重计算成绩后运动员离开钓位,晚上19:30在明珠广场举行颁奖仪式。
3、组委会为各队搭建钓位,每队在一个钓位内进行垂钓,钓箱、钓椅、钓竿、饵料、窝料、等物资由各队自带。
4、每队限用4支鱼竿(最多只可同时使用4支鱼竿),竿种不限,手竿长度限8.1米以内,每只鱼竿只允许使用两枚单体鱼钩。带轮子的竿,限长4.5米,每只鱼竿只允许使用8枚单体鱼钩,建议使用无倒刺鱼钩,严禁使用音响提示装置。
5、各队钓饵自备,严禁使用拟饵、泥鳅、钓鱼珠、虾饵及有害鱼类生存的饵料和添加剂。
6、比赛开始前严禁投放诱饵,比赛开始后可以手打窝或打窝勺打窝,严禁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或下水打窝。
7、各队一律使用大空心鱼护,钓获的鱼称量后立即回湖。
8、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总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入护的鱼获无效。
9、各队垂钓区域为钓位划定区域内正前方及左右两侧水域,在垂钓过程中,应根据垂钓水域实际情况自行调整钓竿长度,不得对临近及对岸的参赛队伍造成影响。垂钓中如失手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主动收回重抛。
10、各队要根据队员确保身体健康。在比赛期间各队严禁进入水体。
11、赛事期间组委会只为各队提供饮用水,用餐各队自理。比赛期间禁止饮酒,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12、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各队比赛中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分类收集清理。并在比赛结束带到指定区域。
13、各队要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七、判罚规定
本次赛事参照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的《淡水池钓竞赛规则》执行。
1、钓竿或钩超过规定数量者,每发现一次,罚减本队有效鱼获3公斤。
2、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故意将鱼获入护者,应从该鱼护中取出最大一尾鱼不计成绩并罚减本队鱼获3公斤。
3、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以上连体钩、音响提示装置、自制大型轮盘、“发杆”等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取消参赛资格。
八、成绩计量
1、比赛为混合鱼多尾总重团体赛,除罗甸保护鱼种(芝麻剑)龟、鳖、虾、蟹外均为有效鱼种。本次比赛统一使用同重网计重,死鱼不计算成绩(保护鱼种钓获后,请第一时间放回水体,不得弃岸)。
2、采用计量方式,以有效成绩的总重量计量成绩。
3、如重量相等,最大一尾鱼重量重者名次列前。
4、计量时,裁判计量唱数,经参赛队运动员签字确认生效,出现问题当场核对确认,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称重时,称重钓位的左右钓位各派一名代表监督称重过程。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
录取前10名进行奖励。
(二)奖励办法
第一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本地黑山羊1只。
第二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本地土鸡6只。
第三名:奖金人民币800元整+土猪脚2只。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队奖金人民币500元+羊场大米2袋。
第七名至第十名:各队奖金人民币300元+罗甸脐橙2箱。
十、仲裁
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比赛中如对裁判的判罚提出质疑,应于判罚后一小时内以书面申诉经领队签字呈送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裁判员
本次体验赛裁判员由罗甸县钓鱼协会选派。
十二、资格审查
1、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处罚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按本次比赛规定年龄段不相符的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3、有违反往届组委会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不接受报名;
4、所报队名和宣传品必须健康、文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十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名额报满为止;
2、报名时提供参赛队名、领队联系电话和队员信息;
3、报名费为人民币300元/队。报名时一并将现金直接交大赛报名处或汇入大赛专用账户(见赛事推文),未收到参赛费,报名无效。报名后弃权,不退还参赛费。
4、报名通道:(见赛事推文)
十四、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暂停、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五、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竟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六、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