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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钓鱼 趣罗甸”2024贵州·黔南(罗甸)“玉湖冬阳”钓鱼节暨“红水河杯”全国
钓鱼大赛的补充通知
广大垂钓爱好者、各参赛队伍:
“享钓鱼 趣罗甸”2024贵州·黔南(罗甸)“玉湖冬阳”钓鱼节暨“红水河杯”全国钓鱼大赛将于2024年11月22日在罗甸县城东玉湖码头水域举行,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显示,比赛期间将出现降温天气,会对垂钓鱼情造成影响。为确保本次比赛顺利进行和赛出成效,经赛事组委会综合研判,现将本次比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规程》中:“本次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共30小时”调整为:“本次大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共48小时”,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4年11月22日上午11:00—11月23日上午11:00;
第二阶段:2024年11月23日下午13:00—11月24日下午13:00。
2024年11月21日全天在罗甸县明珠广场报道。
2024年11月22日上午8:00举行开幕式并抽签确定第一阶段比赛钓区及钓位,上午11:00比赛正式开始至11月23日上午11:00结束第一阶段比赛,裁判员称重计算成绩后,抽签确定第二阶段比赛钓区钓位,抽签方式为1、2区混抽换3、4区,3、4区混抽换1、2区,抽签结束后各队更换钓位。
2024年11月23日下午13:00进行第二阶段比赛至11月24日下午13:00结束,裁判员称重计算成绩后,各队离开钓位,前往罗甸县明珠广场参加颁奖仪式及闭幕式。
2024年11月24日下午14:30举行颁奖仪式及闭幕式。
二、将《规程》中:“各队钓饵自备,严禁使用拟饵及有害鱼类生存的饵料和添加剂。”调整为:“各队钓饵自备,严禁使用拟饵、仿生饵、钓鱼珠、泥鳅及有害鱼类生存的饵料和添加剂。”
三、将《规程》中:“组委会为各队提供比赛期间中餐及饮用水。比赛期间禁止饮酒,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调整为:“组委会为每队提供比赛期间的每日三餐(含宵夜)及饮用水,各队自行解决帐篷、卧具、照明工具等物资。比赛期间禁止饮酒,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四、将《规程》中:“各赛区分4个时段计量成绩:每个时段比赛结束后计量一次成绩,比赛中途出现鱼获活性不高或鱼获超过10公斤可申请提前计量。”调整为“各赛区分4个时段计量成绩:第一阶段比赛称重时间为:11月22日下午17:00、11月23日上午11:00;第二阶段比赛称重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17:00、11月24日下午13:00。比赛中途出现鱼获活性不高或鱼获超过10公斤可申请提前计量。”
五、除以上规程调整外,其它不变。
特此通知
“享钓鱼 趣罗甸”2024贵州·黔南(罗甸)“玉湖冬阳”钓鱼节暨“红水河杯”全国钓鱼大赛赛事组委会
2024年11月14日
2024中国·黔南体育旅游欢乐季(冬篇)
“享钓鱼 趣罗甸”
2024贵州·黔南(罗甸)“玉湖冬阳”钓鱼节
暨“红水河杯”全国钓鱼大赛
规程
一、赛事名称
2024贵州·黔南(罗甸)“玉湖冬阳”钓鱼节暨“红水河杯”全国钓鱼大赛
二、地点及时间
地点:罗甸县城东玉湖码头水域
时间:2024年11月22日—24日
(一)开幕式
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8:00—9:00
地点:罗甸县明珠广场
(二)竞赛时间
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11月22日上午11:00—11月23日上午11:00
第二阶段:2024年11月23日下午13:00—11月24日下午13:00
地点:罗甸县城东玉湖码头水域
(三)颁奖仪式及闭幕式
时 间: 2024年11月24日下午15:00—16:00
地 点:罗甸县明珠广场
三、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贵州省体育局
黔南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
罗甸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黔南州体育总会、黔南州体育运动服务中心、中共罗甸县委宣传部、中共罗甸县委统战部、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罗甸县公安局、罗甸县卫生健康局、罗甸县应急管理局、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罗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罗甸县教育局、罗甸县农业农村局、罗甸县林业局、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罗甸县供电局、罗甸县气象局、罗甸县地方海事处、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共青团罗甸县委员会、罗甸县融媒体中心、罗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龙坪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罗甸县体育总会、罗甸县钓鱼协会
指导单位:贵州省山地户外运动发展中心
贵州省体育经济发展中心
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贵州省钓鱼协会
黔南州钓鱼协会
支持单位:贵州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执行单位:
运营单位:
四、比赛规模
100队,400人。
五、参赛资格
(一)年龄
运动员参赛年龄:报名运动员的年龄须大于18岁(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70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
1、报名运动员需具有中国国籍及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参赛人员必须在各项赛事历史中无重大违纪情况。
3、参赛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 医院检查,适合从事该项运动,并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签署《赛风赛纪责任书》《参赛承诺书》及《免责协议书》方能参赛。
(三)每支参赛队可报名运动员4人,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六、竞赛办法
1、本次大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共48小时。
2024年11月21日全天在罗甸县明珠广场报道。
2024年11月22日上午8:00举行开幕式并抽签确定第一阶段比赛钓区及钓位,上午11:00比赛正式开始至11月23日上午11:00结束第一阶段比赛,裁判员称重计算成绩后,抽签确定第二阶段比赛钓区钓位,抽签方式为1、2区混抽换3、4区,3、4区混抽换1、2区,抽签结束后各队更换钓位。
2024年11月23日下午13时进行第二阶段比赛至11月24日下午13:00结束,裁判员称重计算成绩后,各队离开钓位,前往罗甸县明珠广场参加颁奖仪式及闭幕式。
2024年11月24日下午14:30举行颁奖仪式及闭幕式。
2、比赛分为4个赛区,每个赛区分25个队,每阶段比赛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钓区钓位,钓区钓位一经确定,不允许更换。
3、组委会为各队布置钓位,每队在一个钓位内进行垂钓,钓箱、钓椅、钓竿、饵料、窝料等物资由各队自带。
4、每队限用8支鱼竿(最多只可同时使用8支鱼竿),竿种不限,手竿长度限8.1米以内,每支鱼竿只允许使用两枚单体鱼钩。带轮子的竿,限长4.5米,每只鱼竿只允许使用8枚单体鱼钩,严禁使用路亚竿。建议使用无倒刺鱼钩,严禁使用音响提示装置。
5、各队钓饵自备,严禁使用拟饵、仿生饵、钓鱼珠、泥鳅及有害鱼类生存的饵料和添加剂。
6、比赛开始前严禁投放诱饵,比赛开始后可以手打窝或打窝勺打窝,严禁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或下水打窝。
7、各队一律使用大空心鱼护,钓获的鱼称量后立即回湖。
8、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总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入护的鱼获无效。
9、各队垂钓区域为钓位划定区域内正前方及左右两侧水域,在垂钓过程中,应根据垂钓水域实际情况自行调整钓竿长度,不得对临近及对岸的参赛队伍造成影响。垂钓中如失手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主动收回重抛。
10、各队要根据队员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轮换休息,确保身体健康。在比赛期间各队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严禁进入水体,在摆渡和比赛中必须全程穿戴救生衣。
11、组委会为每队提供比赛期间的每日三餐(含宵夜)及饮用水,各队自行解决帐篷、卧具、照明工具等物资。比赛期间禁止饮酒,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12、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各队比赛中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分类收集清理。并在比赛结束带到指定区域。
13、各队要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七、判罚规定
本次赛事参照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的《淡水池钓竞赛规则》执行。
1、开赛前故意投放诱饵者,罚减本队有效鱼获3公斤。
2、钓竿或钩超过规定数量者,每发现一次,罚减本队有效鱼获3公斤。
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故意将鱼获入护者,应从该鱼护中取出最大一尾鱼不计成绩并罚减本队鱼获3公斤。
4、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以上连体钩、音响提示装置、自制大型轮盘、“发杆”等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各队中途有队员离开比赛钓位或非组委会船只靠近钓位,取消参赛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取消参赛资格。
八、成绩计量
1、比赛为混合鱼多尾总重团体赛,除罗甸保护鱼种芝麻剑及龟、鳖、虾、蟹外钓获的鱼均为有效鱼种。本次比赛统一使用同重网计重,死鱼不计算成绩(保护鱼种钓获后,请第一时间放回水体,不得弃岸)。
2、采用计量方式,以有效成绩的总重量计量成绩。
3、如重量相等,最大一尾鱼重量重者名次列前。
4、各赛区分4个时段计量成绩:第一阶段比赛称重时间为:11月22日下午17:00、11月23日上午11:00;第二阶段比赛称重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17:00、11月24日下午13:00。比赛中途出现鱼获活性不高或鱼获超过10公斤可申请提前计量。
5、计量时,裁判计量唱数,经参赛队运动员签字确认生效,出现问题当场核对确认,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称重时,称重钓位的左右钓位各派一名代表监督称重过程。
6、最终计量时,各队选出一条最大单尾鱼重参与最大单尾奖评比。
7、各队可通过抖音、快手等自媒体进行赛事直播,并在报道时将本队直播号交于组委会用于评比最佳人气队伍奖。各队有且只可使用一个账号进行赛事直播。
8、设置巾帼英雄奖,评选参加本次大赛全女子队伍中成绩最好的进行奖励。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
录取最终报名队伍的20%进行奖励,设最大单尾奖、最佳人气队伍奖、巾帼英雄奖。
(二)奖励办法
第一名:奖金人民币88000元整、罗甸玉奖牌、农特产品、奖杯、证书。
第二名:奖金人民币58000元整、罗甸玉奖牌、农特产品、奖杯、证书。
第三名:奖金人民币28000元整、罗甸玉奖牌、农特产品、奖杯、证书。
第四名:奖金人民币8000元整、证书。
第五名:奖金人民币7500元整、证书。
第六名:奖金人民币7000元整、证书。
第七名:奖金人民币6500元整、证书。
第八名:奖金人民币6000元整、证书。
第九名:奖金人民币5500元整、证书。
第十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整、证书。
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各队奖金人民币4000元整、证书。
第十六名至第二十名:各队奖金人民币3500元整、证书。
最大单尾奖一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整、奖杯、证书。
最佳人气队伍一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整、奖杯、证书。
巾帼英雄奖一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整、奖杯、证书。
(三)奖金发放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所有奖金(人民币)将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征收20%所得税,由主办方统一代办代扣代缴。
注:比赛当天只对前3名队伍进行颁奖,现场奖金(现金),奖金将于成绩公示之后15天内发放。
十、仲裁
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比赛中如对裁判的判罚质疑,应于判罚后一小时内以书面申诉经领队签字呈送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裁判员
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由赛事组委会指派,裁判员由罗甸县钓鱼协会选派。
十二、资格审查
1、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处罚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按本次比赛规定年龄段不相符的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3、有违反往届组委会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不接受报名;
4、所报队名和宣传品必须健康、文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十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名额报满为止;
2、报名时提供参赛队名、领队联系电话和队员信息(报到时提供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比赛中途不得更换队员);
3、报名费为人民币3300元/队(含200元参赛队员保险费及100元环境卫生保证金)。
4、报名通道:(见赛事推文)
十四、赛事报到时间
1、报到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代表报到及培训;2024年11月21日(全天)运动员报到;
2、报到地点:罗甸县明珠广场
十五、其他
1、各参赛队赛事期间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比赛期间组委会只提供各参赛队中餐及饮用水,提前报到和延迟离会者费用自理。
十六、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暂停、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七、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八、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