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录及发枪安排
各公里组别将有可能会根据细分组实际人数进行分批排号检录、出发,具体时间以赛前最新发布为准。
注:建议参赛选手在所参与组别赛事开赛发枪前45分钟到达赛事现场。
(1)检录
① 检录区的工作人员将对参赛选手的身份证明(号码布,赛事手环)及发枪批次进行检查和提醒的检录工作;
② 检录区的裁判和工作人员将对参赛选手的竞赛装备进行抽查;
③ 被抽查参赛选手,如未携带全部指定竞赛装备,需按照裁判要求补齐缺少的竞赛装备,否则裁判有权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
(2)发枪安排
① 采用分批次发枪的起跑形式;
② 发枪批次,原则上以选手ITRA表现分高低进行排序;
③ 各批次起跑站位,优先精英及相关特殊招募选手;
④ 如果参赛选手无效起跑(跨批次出发、本批次发枪后15分钟出发、未经过检录区、未从待跑区出发等),不会被叫停,裁判将赛后取消其参赛成绩,并有可能追加处罚。
2、计时规则
(1)参赛者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赛后不回收,计时芯片将在参赛选手签到领物时与号码布等参赛物品同时发放;
(2)本次比赛所有项目组别均采用芯片感应计时办法,计时芯片是记录个人成绩的终端设备,请务必将含有计时芯片的号码布(大)佩戴在身体正前方醒目可见位置,比赛中任何时间清晰可见;
(3)本次比赛在起点、各组别计时打卡点(CP点)和终点设有芯片感应计时地毯或芯片感应手持机,参赛选手在抵达计时打卡点(CP点)应主动配合计时裁判进行进站打卡。除组委会公布的计时打卡点(CP点)外,还可能在赛道中设置临时计时点,临时计时点成绩同样视为组委会计时判定的依据;
(4)选手在比赛过程中,须依次通过所有计时打卡点并完成打卡,成绩方可有效。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因个人原因缺少任何一个计时打卡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并取消成绩,并无法生成完赛凭证且无法领取完赛奖品,赛后亦无完赛证书;
(5)如有成绩缺失情况发生,参赛选手可提出补填申请。
① 申请时,选手须提供缺失成绩的有效举证(如打卡点拍照证明、轨迹证明等);
② 经裁判组判定认可,组委会将补填缺失成绩;
③ 举证时间为赛事总关门时间后48小时内,此后不再接受缺失成绩补填申请。
(一)完赛凭证说明
1.个人完赛:《个人完赛证书》
2.个人未完赛:《DNS/DNF证书》
3.10km百里少年组完赛:《个人成绩、团队成绩完赛证书》
4.10km百里少年组未完赛:分为团队中的个人完赛但团队未完赛和个人、团队均未完赛,前者情况则有个人成绩证书(无排名)无团队完赛证书;后者情况则无个人完赛证书和团队完赛证书。
(二)个人成绩(10km个人、20km、30km、50km、70km、100km组别)
1.本次比赛取净成绩作为官方的个人成绩排名依据(男女前10名排名取枪声成绩);
2.参赛选手需在规定的出发时间之后的15分钟内出发,超过15分钟未出发的选手,视为退赛(DNS);
3.未在站点关门时间前到达站点的,视为被关门(DNF)
(三)团队成绩说明(10km百里少年组别)
1.本次比赛取团队中未成年参赛选手的枪声成绩作为团队成绩排名依据;参赛选手需在规定的出发时间之后的15分钟内出发且团队中队员出发时间不得相差超过2分钟(即团队中的最快一名与最慢一名的出发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另外超过15分钟未出发的选手,视为退赛(DNS);
2.未在站点/终点关门时间前到达或打卡时间相差超过2分钟的选手,都将会视为被关门(DNF);
3.本次10km百里少年组别分别设置了细分组别U6 - U12和U13 - U17,均以未成年人作为界定标准。
U6 - U12(2014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 2020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
U13 - U17(2008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 2014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
(四)特殊成绩
1.若比赛过程中启用应急赛道,通过应急赛道完成比赛的选手,需在按原赛道完成比赛的选手之后进行排名奖励;
2.通过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身份造假,报名资历造假等)获得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六、竞赛规程
【检录及发枪安排】
各公里组别将有可能会根据细分组实际人数进行分批排号检录、出发,具体时间以赛前最新发布为准。
注:建议参赛选手在所参与组别赛事开赛发枪前45分钟到达赛事现场。
1.检录
(1)检录区的工作人员将对参赛选手的身份证明(号码布,赛事手环)及发枪批次进行检查和提醒的检录工作;
(2)检录区的裁判和工作人员将对参赛选手的竞赛装备进行抽查;
(3)被抽查参赛选手,如未携带全部指定竞赛装备,需按照裁判要求补齐缺少的竞赛装备,否则裁判有权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
2.发枪安排
(1)采用分批次发枪的起跑形式;
(2)发枪批次,原则上以选手ITRA表现分高低进行排序;
(3)各批次起跑站位,优先精英及相关特殊招募选手;
(4)如果参赛选手无效起跑(跨批次出发、本批次发枪后15分钟出发、未经过检录区、未从待跑区出发等),不会被叫停,裁判将赛后取消其参赛成绩,并有可能追加处罚。
【计时规则】
1.参赛者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赛后不回收,计时芯片将在参赛选手签到领物时与号码布等参赛物品同时发放;
2.本次比赛所有项目组别均采用芯片感应计时办法,计时芯片是记录个人成绩的终端设备,请务必将含有计时芯片的号码布(大)佩戴在身体正前方醒目可见位置,比赛中任何时间清晰可见;
3.本次比赛在起点、各组别计时打卡点(CP点)和终点设有芯片感应计时地毯或芯片感应手持机,参赛选手在抵达计时打卡点(CP点)应主动配合计时裁判进行进站打卡。除组委会公布的计时打卡点(CP点)外,还可能在赛道中设置临时计时点,临时计时点成绩同样视为组委会计时判定的依据;
4.选手在比赛过程中,须依次通过所有计时打卡点并完成打卡,成绩方可有效。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因个人原因缺少任何一个计时打卡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并取消成绩,并无法生成完赛凭证且无法领取完赛奖品,赛后亦无完赛证书;
5.如有成绩缺失情况发生,参赛选手可提出补填申请。
(1)申请时,选手须提供缺失成绩的有效举证(如打卡点拍照证明、轨迹证明等);
(2)经裁判组判定认可,组委会将补填缺失成绩;
(3)举证时间为赛事总关门时间后48小时内,此后不再接受缺失成绩补填申请。
【关门规则】
1.为了保证参赛选手的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各赛段设置了关门时间。到了关门时间,相应站点各项工作关闭;
2.被关门选手将被强制退赛,被关门选手可就近至关门站点搭乘赛事收容车下撤至终点;
3.关门时间可能会因天气、延迟出发等因素进行临时调整,组委会有权终止比赛或修改各站点的关门时间,参赛选手需服从站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注:收容车按行进轨迹依次接驳,考虑收容人数和路况等因素,各关门站点的等候时间在1~4个小时不等。
【退赛规则】
1.晚于规定出发时间15分钟以上,仍未完成检录,经过起点(计时设备)的选手视为退赛(DNS);
2.在起终点、赛道中被抽查发现未按要求携带竞赛装备的选手将按照规定判罚乃至被强制退赛;
3.拒绝接受竞赛装备检查或未通过竞赛装备检查的选手将按照规定判罚乃至被强制退赛;
4.选手不得在站点外的区域擅自退赛,因受伤导致无法行进者除外(联系组委会-指挥中心);
5.选手必须在各关门站点的关门时间前完成打卡,超时未打卡者,视为退赛;
6.在两个站点之间决定退赛的选手,必须前往距离其最近的站点办理退赛(速度较慢的选手如果需要返回上一个站点退赛,需要考虑站点是否已经关门撤场);
7.医疗及救援人员有权根据选手状态强制要求选手退出比赛;
8.站点裁判有权就站点负责人或监察汇报的选手个人不良行为进行判罚乃至强制要求选手退出比赛;
9.已退赛选手,必须允许工作人员在其号码布指定区域做相应标识;
10.退赛选手需在指定地点等候收容车,未获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
【其他判罚】
违反竞赛规则的运动员、队伍将受到口头警告、罚时处置、取消成绩(取消参赛资格&立即退出比赛)或者列入禁赛名单的处罚。因越野跑比赛在自然场地中进行,所有处罚(包括随机处罚)均为“累加制”,即发现一次,处罚一次,最终处罚为所有处罚的累加。设置在比赛线路上的电子监视器,具有与裁判同等判罚权。赛事组委会保留最终决策权。
下面是对于规则违反的处罚条例。
1、口头警告
在裁判对参赛选手作出严厉的判罚之前,裁判/工作人员可能但并非一定会给予参赛选手警告。口头警告的目的是为了提醒参赛选手可能会出现的犯规行为,同时表明组委会的“已关注”态度。
有以下情况或行为的,选手将受到口头警告处罚:
① 参赛选手无意犯规,且对成绩和安全未造成影响;
② 裁判员认为犯规行为将要发生;
③ 裁判员/工作人员认为危险动作可能发生;
2、罚时处置
(1)罚时1小时
① 未按照要求携带竞赛装备(充电宝、便携餐具、应急能量品、急救包等)的行为;
② 收到口头警告后仍不按照裁判/工作人员指示执行;
③ 接受未经许可的帮助(补给站外的私补);
④ 将补给点内难以降解的物品(如食品塑料包装、纸杯、矿泉水瓶等)带出,且不听劝阻;
3、取消成绩(取消参赛资格&立即退出比赛)
① 利用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参赛资格者;
② 拒绝接受竞赛装备检查、抽查;
③ 未按照要求携带竞赛装备(水壶/水袋、可通信手机、头灯及备用电池、连帽冲锋衣等)的行为。
④ 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和时间起跑;
⑤ 严禁携带火种进山,站点、赛道全域禁止吸烟;
⑥ 在赛道中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
⑦ 于赛道预先隐藏然后利用各类物资(包括食物、饮料及其他辅助工具);
⑧ 未按照规定的赛道轨迹进行比赛,通过走捷径(抄近路)获利的作弊行为;
⑨ 故意阻挡或阻碍其他参赛选手的行为;
⑩ 未按照顺序依次经过计时点的行为;
⑪ 收到罚时处置后仍不按照裁判指示执行;
⑫ 故意破坏或更改赛道标记;
⑬ 故意损坏其他参赛者器材;
⑭ 恶意阻碍其他参赛者前进;
⑮ 比赛中乘坐交通工具;
⑯ 团队赛中更换参赛者;
⑰ 参赛者的商业行为未得到组委会同意,且拒不改正者;
⑱ 拒绝赛事医疗人员正常询问和检查。
注:在终点裁判会对所有组别前10名选手选手进行竞赛装备检查,并作为判定成绩是否有效的依据。缺少竞赛装备的参赛者将被罚时或取消成绩。
4、列入禁赛名单
① 替跑、故意佩戴多人计时芯片参赛的行为,佩戴者及获利者均将受到处罚;
② 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③ 借助交通工具或其他外力等帮助自己或他人获利的作弊行为(团队赛允许本组队员间相互牵引);
④ 蓄意破坏、移动赛道引导系统的行为,赛道引导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路标、反光条、警戒带、指示牌、频闪灯、大型A架、竹竿、地贴等;
⑤ 破坏赛道途径的文物古迹的行为;
⑥ 故意或恶意占用医疗急救和救援资源的行为;
⑦ 擅自退赛离开赛道未通知组委会者;
⑧ 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⑨ 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干扰赛事秩序,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⑩ 拒绝配合并不执行组委会裁判决定的行为;
⑪ 不按规定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⑫ 私自伪造号码布、利用其它赛事或往届赛事号码布、未佩戴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⑬ 有可能危害到其他选手人身安全、严重影响赛事运行、妨碍防疫措施执行、危害国家或公共安全的行为。
⑭ 服用兴奋剂;
⑮ 对参赛者有不文明用语或举动,不遵守比赛纪律,不听从裁判员判罚,故意扰乱赛场秩序,违反体育道德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⑯ 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注: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和无参赛资格者,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仲裁委员会】
1. 选手如存在成绩异议,或对参赛违规行为提出举报,可现场申诉,或在赛事终点最晚关门时间起 48 小时内提交申诉材料至裁判组裁决;超出 48 小时,组委会将不予受理。
(1)现场申诉受理地点:终点拱门计时区;现场申诉由裁判现场处置,无需缴纳申诉费。
(2)若对现场裁判作出的处置、判决结果不服,需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二次申诉,该申诉需提交书面材料并缴纳申诉费 500 元。申诉成功则全额退还申诉费;申诉不成功,申诉费不予退还。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2.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由技术代表、主办单位代表、裁判长、赛事总监、参赛者代表共同组成,小组人数为奇数。
3. 二次申诉(缴费申诉)流程
(1)缴纳申诉费500元,费用缴纳二维码;

(2) 邮件形式向组委会递交书面申诉材料、佐证证据、费用缴纳截图,申诉邮箱:wangxy@geexek.com;
格式:2026凯乐石莫干山跑山赛申诉-申诉人:***
内容:
(3)仲裁委员会召开评议会议,陈述观点并举证;
(4)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审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