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凯乐石北京(怀柔)100跑山赛竞赛规则
参赛选手,应知晓并遵守如下规则:
参赛选手必须在半自主的情况下自行完成赛事(为避免误会,比赛期间不准许有任何非参赛选手陪伴)。半自主意味着在补给、个人/竞赛装备方面能够在两个站点之间的赛段中自给自足,并且能够应对意外情况或突发问题(恶劣天气、身体问题、受伤等)。参赛者只可在站点接受自行安排的支持队友的协助。除非遭遇紧急情况,否则在站点以外的其他地点,不得提供支持。然而,参赛选手在沿途的商店、餐厅、小贩和售卖机购买饮料/食物,则不在此限。
(1)越野跑运动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的基础,掌握一些如何应对惊险场景的技能,对山野保持敬畏之心;
(2)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组委会强烈建议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越野跑运动;
(3)赛前选手应该知晓参与此次越野赛事的距离、海拔等相关赛道难度与风险性,且有足够的准备;
(4)对于以下情况有着完全的赛前准备:
① 知晓如何在无外界帮助情况下面对与应对各种困难乃至极端情况,如因寒冷、大风、雷暴、大雾、雨雪、冰雹、高温等天气情况导致失温、饥饿、脱水、中暑、受伤时如何自救;
② 知晓如何面对与应对因越野跑赛道的不规则性所产生各种困难,如陡坡、泥泞、湿滑、涉水、悬崖等,选手应积极备战,赛时集中注意力去观察并安全的通过涉险赛段;
③ 知晓在独自一人的情况下如何应对由于长时间运动所带来的极度疲劳、肠胃问题、肌肉与关节疼痛、精神紧张甚至产生幻觉以及其他病痛而可能导致的生理与心理问题。时刻判断自身状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必要时终止比赛;
④ 知晓需对于在野外山野里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困难的预见性,并根据个人的能力与状态提前有所准备,组委会亦会提供能力范围内的救济。
⑤了解、认同包括但不限以上所述的越野跑赛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和问题,并清楚知道以上困难多为不可抗力和个人因素而导致。选手参赛的安全系数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手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预见及正确应对的能力。
(1)越野赛具有一定的强度,选手在参赛前应了解参赛风险,熟知《参赛须知》及《竞赛规则》各项条款,并对赛事赛制、举办地气候环境,及赛道有一定的了解。认真评估自身健康状况,秉持安全为先,健康参赛原则。
(2)赛事招募报名,组委会对6~63周岁的选手做额外的赛事体检报告审查。选手报名即代表自愿无异议,对自己的参赛资格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3)选手是个人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请选手自行评估自身健康,再决定是否参赛;
(4)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疾病或状况者不宜参赛(请选手在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①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②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③ 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④ 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⑤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⑥ 孕妇;
⑦ 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
⑧ 处于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者,或痊愈后不满30天者;
⑨ 赛前一晚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
⑩ 其他不适宜运动的疾病患者。
(5)温馨提示:请赛前保持良好的睡眠及饮食,健康参赛,安全回家。
(1)组委会将以赛事安全及选手体验为准绳,有可能在赛事发布后至赛事结束前更改(包括但不限于赛道、站点、日程安排等)赛事信息,一切以赛前/赛时最新发布为准。
(2)因政府要求或在其他不可抗力下(包括但不限于极端天气条件:如暴雨、台风、大雪、冻雨等)赛事组委会有权推迟赛事出发,终止(赛事熔断),乃至取消赛事。
(3)组委会有权对选手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判罚。
(1)当组委会因各类原因,导致赛事取消、延期,及赛时依照“熔断”机制终止比赛,相应的处置方式以退赛规则的约定条例及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1)始终奉行和遵守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2)完全了解、理解并遵守竞赛规则、不做任何违背竞赛规则的行为;
(3)尊重志愿者以及工作人员,听从组委会的相关安排,服从裁判判罚;
(4)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比赛时不使用入耳式耳机,在选手之间前后距离较近时不使用手杖,避免头灯直射他人眼睛,在通过难度、涉险赛道时有序排队,仅在安全赛道超越他人,相互照顾;
(5)不在补给站以外的赛道上睡觉,避免被误以为需要紧急救助;
(6)选手个人保障服务(含拍摄、私补等行为)需严格遵守竞赛规则;
(7)奉行环保理念,按要求自行携带餐具和水具,减少使用一次性物料,不在规定范围以外丢扔垃圾;
(8)不使用不文明语言,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政治、宗教和种族宣传。
竞赛装备是你面对赛道复杂环境的最后一道底线。组委会有权在赛前出于安全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如天气因素)追加竞赛装备的品类和数量。
1、组委会裁判组将在主会场及赛程中途设置不定数量的竞赛装备检查点,固定检查或临时增设抽查。
2、竞赛装备清单及相关判罚

组委会在100km-CP7响水湖长城和50km-CP6神堂峪自然风景区进行竞赛装备检查,若发现参赛者没有按规定备齐竞赛装备,将会进行罚时处罚或取消参赛者的成绩并拒绝其继续参赛。
1、检录及发枪安排
各公里组别根据细分组实际人数进行分批排号检录、出发。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1 | 2026年4月24日 | 10:00-20:00 | 赛前领物 |
2 | 2026年4月25日 | 06:00 | 100公里发枪 |
3 | 06:30 | 50公里发枪 第一枪 | |
4 | 07:00 | 50公里发枪 第二枪 | |
5 | 08:00 | 35公里发枪 第一枪 | |
6 | 08:30 | 35公里发枪 第二枪 | |
7 | 09:00 | 35公里发枪 第三枪 | |
8 | 09:30 | 13公里百里少年 |
注:建议参赛选手在所参与组别赛事开赛发枪前45分钟到达赛事现场。
(1)检录
① 检录区的工作人员将对参赛选手的身份证明(号码布,赛事手环)及发枪批次进行检查和提醒的检录工作;
② 检录区的裁判和工作人员将对参赛选手的竞赛装备进行抽查;
③ 被抽查参赛选手,如未携带全部指定竞赛装备,需按照裁判要求补齐缺少的竞赛装备,否则裁判有权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
(2)发枪安排
① 采用分预约批次发枪的起跑形式;
② 各批次起跑站位,优先精英及相关特殊招募选手;
③ 如果参赛选手无效起跑(跨批次出发、本批次发枪后15分钟出发、未经过检录区、未从待跑区出发等),不会被叫停,裁判将赛后取消其参赛成绩,并有可能追加处罚。
2、计时规则
(1) 站台选手名次录取方法:本次比赛取计时芯片枪声成绩录取名次,取男女各前3名。其他选手按计时芯片净成绩排名;
(2)参赛者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赛后不回收,计时芯片将在参赛选手签到领物时与号码布等参赛物品同时发放;
(3)本次比赛所有项目组别均采用芯片感应计时办法,计时芯片是记录个人成绩的终端设备,请务必将含有计时芯片的号码布(大)佩戴在身体正前方醒目可见位置,比赛中任何时间清晰可见;
(4)本次比赛在起点、各组别计时打卡点(CP点)和终点设有芯片感应计时地毯或芯片感应手持机,参赛选手在抵达计时打卡点(CP点)应主动配合计时裁判进行进站打卡。除组委会公布的计时打卡点(CP点)外,还可能在赛道中设置临时计时点,临时计时点成绩同样视为组委会计时判定的依据;
(5)选手在比赛过程中,须依次通过所有计时打卡点并完成打卡,成绩方可有效。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因个人原因缺少任何一个计时打卡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并取消成绩,并无法生成完赛凭证且无法领取完赛奖品,赛后亦无完赛证书;
(6)如有成绩缺失情况发生,参赛选手可提出补填申请。
① 申请时,选手须提供缺失成绩的有效举证(如打卡点拍照证明、轨迹证明等);
② 经裁判组判定认可,组委会将补填缺失成绩;
③ 举证时间为赛事总关门时间后48小时内,此后不再接受缺失成绩补填申请。
3、成绩规则
(1)完赛凭证说明
① 个人完赛:《个人完赛证书》
② 个人未完赛:《DNS/DNF证书》
③ 13km百里少年组完赛:《个人成绩、团队成绩完赛证书》
④ 13km百里少年组未完赛:分为团队中的个人完赛但团队未完赛和个人、团队均未完赛,前者情况则有个人成绩证书无团队完赛证书;后者情况则无个人完赛证书和团队完赛证书。
(2)35km、50km、100km组别-个人成绩说明
① 参赛选手需在规定的出发时间之后的15分钟内出发,超过15分钟未出发的选手,视为退赛(DNS);
② 未在站点关门时间前到达站点的,视为被关门(DNF)
(3)13km百里少年组-成绩说明
① 本次13km百里少年组别将采用个人和团队两种并行排名的方式:
个人排名方式: 仅取团队中未成年参赛选手的枪声成绩作为团队成绩排名依据。
团队排名方式: 本次比赛取团队中未成年参赛选手的枪声成绩作为团队成绩排名依据。且未成年选手与成年选手出发以及打卡时间不得相差超过2分钟(即团队中的最快一名与最慢一名的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否则名次取消,排名往后顺延。例:团队中未成年选手枪声成绩排名第二,但成年选手比未成年选手晚3分钟冲线,则该组取消排名,成绩无效;
② 另外超过15分钟从起点未出发的选手,将被视为退赛(DNS);
③ 本次13km百里少年组别分别设置了细分组别U6 - U12和U13 - U17,均以未成年选手年龄作为界定标准。
U6 - U12(201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 2020年4月24日以前出生);
U13 - U17(200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 2014年4月24日以前出生)
(4)特殊成绩
① 若比赛过程中启用应急赛道,通过应急赛道完成比赛的选手,需在按原赛道完成比赛的选手之后进行排名奖励;
② 通过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身份造假,报名资历造假等)获得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4、关门规则
①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的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各赛段设置了关门时间。到了关门时间,相应站点各项工作关闭;
② 被关门选手将被强制退赛,被关门选手可就近至关门站点搭乘赛事收容车下撤至终点;
③ 关门时间可能会因天气、延迟出发等因素进行临时调整,组委会有权终止比赛或修改各站点的关门时间,参赛选手需服从站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注:收容车按行进轨迹依次接驳,考虑收容人数和路况等因素,各关门站点的等候时间在1~4个小时不等。
5、退赛规则
① 晚于规定出发时间15分钟以上,仍未完成检录,经过起点(计时设备)的选手视为退赛(DNS);
② 在起终点、赛道中被抽查发现未按要求携带竞赛装备的选手将按照规定判罚乃至被强制退赛;
③ 拒绝接受竞赛装备检查或未通过竞赛装备检查的选手将按照规定判罚乃至被强制退赛;
④ 选手不得在站点外的区域擅自退赛,因受伤导致无法行进者除外(联系组委会-指挥中心);
⑤ 选手必须在各关门站点的关门时间前完成打卡,超时未打卡者,视为退赛;
⑥ 在两个站点之间决定退赛的选手,必须前往距离其最近的站点办理退赛(速度较慢的选手如果需要返回上一个站点退赛,需要考虑站点是否已经关门撤场);
⑦ 医疗及救援人员有权根据选手状态强制要求选手退出比赛;
⑧ 站点裁判有权就站点负责人或监察汇报的选手个人不良行为进行判罚乃至强制要求选手退出比赛;
⑨ 已退赛选手,必须允许工作人员在其号码布指定区域做相应标识;
⑩ 退赛选手需在指定地点等候收容车,未获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
违反竞赛规则的运动员、队伍将受到口头警告、罚时处置、取消成绩(取消参赛资格&立即退出比赛)或者列入禁赛名单的处罚。因跑山赛比赛在自然场地中进行,所有处罚(包括随机处罚)均为“累加制”,即发现一次,处罚一次,最终处罚为所有处罚的累加。设置在比赛线路上的电子监视器,具有与裁判同等判罚权。赛事组委会保留最终决策权。
下面是对于规则违反的处罚条例。
1、口头警告
在裁判对参赛选手作出严厉的判罚之前,裁判/工作人员可能但并非一定会给予参赛选手警告。口头警告的目的是为了提醒参赛选手可能会出现的犯规行为,同时表明组委会的“已关注”态度。
有以下情况或行为的,选手将受到口头警告处罚:
① 参赛选手无意犯规,且对成绩和安全未造成影响;
② 裁判员认为犯规行为将要发生;
③ 裁判员/工作人员认为危险动作可能发生;
2、罚时处置
(1)罚时1小时
① 未按照要求携带竞赛装备(充电宝、便携水杯或便携餐具、保暖上衣、应急能量品、高频救生哨、急救包等)的行为;
② 收到口头警告后仍不按照裁判/工作人员指示执行;
③ 接受未经许可的帮助(补给站外的私补);
④ 将补给点内难以降解的物品(如食品塑料包装、纸杯、矿泉水瓶等)带出,且不听劝阻;
3、取消成绩(取消参赛资格&立即退出比赛)
① 利用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参赛资格者;
② 拒绝接受竞赛装备检查、抽查;
③ 未按照要求携带竞赛装备(号码布+计时芯片、赛事手环、GPS设备、可通信手机、头灯及备用电池、连帽冲锋衣、反光急救毯、非一次性可密封水壶/水袋等)的行为。
④ 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和时间起跑,即跨枪次起跑;
⑤ 携带火种进山;
⑥ 在赛道中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
⑦ 于赛道预先隐藏然后利用各类物资(包括食物、饮料及其他辅助工具);
⑧ 未按照规定的赛道轨迹进行比赛,通过走捷径(抄近路)获利的作弊行为;
⑨ 故意阻挡或阻碍其他参赛选手的行为;
⑩ 未按照顺序依次经过计时点的行为;
⑪ 收到罚时处置后仍不按照裁判指示执行;
⑫ 故意破坏或更改赛道标记;
⑬ 故意损坏其他参赛者器材;
⑭ 恶意阻碍其他参赛者前进;
⑮ 比赛中乘坐交通工具;
⑯ 团队赛中更换参赛者;
⑰ 参赛者的商业行为未得到组委会同意,且拒不改正者;
⑱ 拒绝赛事医疗人员正常询问和检查。
注:在终点裁判会对所有组别前6名选手选手进行竞赛装备检查,并作为判定成绩是否有效的依据。缺少竞赛装备的参赛者将被罚时或取消成绩。
4、列入禁赛名单
① 替跑、故意佩戴多人计时芯片参赛的行为,佩戴者及获利者均将受到处罚;
② 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③ 借助交通工具或其他外力等帮助自己或他人获利的作弊行为(团队赛允许本组队员间相互牵引);
④ 蓄意破坏、移动赛道引导系统的行为,赛道引导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路标、反光条、警戒带、指示牌、频闪灯、大型A架、竹竿、地贴等;
⑤ 破坏赛道途径的文物古迹的行为;
⑥ 故意或恶意占用医疗急救和救援资源的行为;
⑦ 擅自退赛离开赛道未通知组委会者;
⑧ 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⑨ 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干扰赛事秩序,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⑩ 拒绝配合并不执行组委会裁判决定的行为;
⑪ 不按规定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⑫ 私自伪造号码布、利用其它赛事或往届赛事号码布、未佩戴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⑬ 有可能危害到其他选手人身安全、严重影响赛事运行、妨碍防疫措施执行、危害国家或公共安全的行为。
⑭ 服用兴奋剂;
⑮ 对参赛者有不文明用语或举动,不遵守比赛纪律,不听从裁判员判罚,故意扰乱赛场秩序,违反体育道德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⑯ 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注: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和无参赛资格者,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当选手有成绩异议,或关于参赛违规行为的举报时,可现场或赛后48小时内,提交相关凭证(如现场照片、轨迹数据等)申诉至裁判组判决。参赛者对比赛的成绩产生异议,可向赛事纠纷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如果申诉成功,申诉费予以退还。赛事纠纷处理委员会决定为终审裁决。
① 现场申诉:终点拱门计时区;
② 赛后申诉:赛事终点最晚关门时间后48小时内;
申诉途径依据最新公告。
2、如对判决仍有异议的,将提报至仲裁委员会。
3、仲裁委员会通常由下述人员构成:赛事总监、裁判长、竞赛总监,技术总监。
赛事及其规则最终解析权归凯乐石北京(怀柔)100跑山赛组委会所有,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赛事取消或延期,赛事组委会将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本赛事一切相关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